高雄市大樹區衛生所檔案應用申請審核通知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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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:高雄市大社區自強街7號
承辦單位:○○○
聯絡電話:07-3511774
聯絡人:○○○
機關傳真:07-3532530
電子郵件:abc@kcg.gov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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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文者: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○○年○○月○○日
發文字號:高市樹衛字第○○○○○○○○○號
速別: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件:檔案應用審核表乙份
主旨:台端申請檔案應用乙案,經審核決定如後附審核表,請 查照。
說明:依據台端○○年○○月○○日申請書辦理。
正本:王小明
副本:本所二組(均含附件)
高雄市大樹區衛生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