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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13年兒童發展篩檢及聯合評估服務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3-07-11 15:26 承辦單位:大樹區衛生所

    兒童發展篩檢及聯合評估服務

     

    113年7月1日起,針對未滿7歲兒童新增6次兒童發展篩檢服務,分別為6至10個月、10個月至1歲6個月、1歲6個月至2歲、2至3歲、3至5歲、5至未滿7歲兒童,每階段各接受1次政府補助的篩檢服務,家長須攜帶「健保卡」及「兒童健康手冊」,及早發現發展遲緩兒童,及早療育,掌握黃金療育期。

     

    類別:預防保健
    上版日期:113-07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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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1. 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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