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麻疹、德國麻疹防治衛教宣導

    麻疹
    致病原
    麻疹病毒(Measles virus)。
    傳染窩
    人為唯一之宿主及傳染窩。
    傳染方式
    經由空氣、飛沫傳播或是直接與病人的鼻腔或咽喉分泌物接觸而感染
    臨床症狀
    1、前驅症狀:發高燒、鼻炎、結膜炎、咳嗽和在發燒3-4天後口腔下臼齒對面內頰側黏膜上出現柯氏斑點(Koplik spots)。
    2、紅疹:前驅症狀3-4天柯氏斑點出現後,會繼續發燒,並且再過24-48小時後典型的斑丘疹出現於耳後,再擴散至整個臉面,然後慢慢向下移至軀幹第2天和四肢第3天,皮疹在3-4天的時間內會覆蓋全身,並持續4-7天;病人出疹時病情最嚴重,且發燒至最高溫;皮疹出現3-4天後,熱度與皮疹即開始消退,皮疹退了以後,會出現鱗屑性脫皮及留下褐色沉著。約5-10%之患者因細菌或病毒重覆感染而產生併發症,併發症包括中耳炎、肺炎與腦炎。
    預防方法
    一、衛生教育:宣導按時接種疫苗之重要性。
    二、預防接種:
    (一)注射含麻疹活性減毒的疫苗後,可以使95%以上的人產生主動免疫。
    (二)常規預防接種時程:出生滿12個月及滿5歲至入國小前各接種一劑麻疹、腮腺炎、德國麻疹混合疫苗(MMR)。
    治療照護
    麻疹的治療為支持療法以及避免併發症的發生。
    潛伏期
    7-18天,通常為14天(自暴露至紅疹出現)。
    傳染期
    發疹之前、後各4天內。
    感受性及抵抗力
    所有不曾得過麻疹或者不曾接種麻疹疫苗的人,都可能感染麻疹。嬰兒自母體得來的抗體只持續6~9個月左右(視母親之抗體效價高低而異);在沒有接種人口中,每隔幾年,只要當易感性人口累積到一定數目,就會爆發流行;而得過麻疹的人有終身免疫力。
 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    德國麻疹
    致病原
    德國麻疹病毒(Rubella virus)。
    傳染窩
    人。
    傳染方式
    可由接觸到感染病人的鼻咽分泌物而傳染(如經由飛沫或與病人直接接觸)。在擁擠的環境(如軍營)中,所有易感受宿主皆可能受到威脅。
    臨床症狀
    感染德國麻疹後,在感染後的第一週並不會出現症狀,到第二週會在枕部、耳後可摸到淋巴結,在第二週末了會出現輕微發燒、全身倦怠、頭痛、輕度鼻炎、結膜炎等前驅症狀,緊接著在臉部及頸部會出現紅斑丘疹, 1到3天後疹子就會往下擴散再漸次消退,疹子大約維持3天左右,所以在臨床上又有另一種說法,稱為3日疹。
    而感染德國麻疹病毒大約有25到50%的受感染者並不會有明顯的出疹情形,僅有類似感冒症狀,故常感染而不自知,而有部分被感染的人,尤其是女性,會發生關節痛或關節炎的情形。
    預防方法
    德國麻疹防治之目的,主要在預防孕婦在懷孕期間受到感染,而產下具先天性缺陷之後代。
    1、衛生教育
    (1)針對社會大眾宣導德國麻疹與先天性德國麻疹之傳染方式,以及嬰幼期或婦女早期婚前接種疫苗之重要性。
    (2)衛生工作人員應鼓勵易感性宿主接種疫苗,特別是青少年與年輕成人。
    (3)應特別注意非本地出生者之免疫狀況(例如:外籍及大陸配偶、外籍勞工等)。
    2、預防接種
    (1) 德國麻疹疫苗為活性減毒疫苗,將近98%~99%的易感性宿主可經由預防接種產生明顯的抗體反應。
    (2) 常規預防接種時程:出生滿12個月及滿5歲至入國小前各接種一劑麻疹、腮腺炎、德國麻疹混合疫苗(MMR)。
    治療照護
    一般無特殊治療,以支持療法為主。
    潛伏期
    平均約14~17天,範圍14~21天。
    傳染期
    德國麻疹病人為發疹前1週至發疹後至少4天。
    感受性及抵抗力
    自然感染或接種疫苗均可產生永久性的免疫。有免疫的母親生下的嬰兒,大約6~9個月內有母親抗體保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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