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手機選單
:::

最新消息

    115年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5-01-09 11:10 承辦單位:大樹區衛生所

    一、依據衛生福利部114年6月4日衛授食字第1141300945號令辦理。
    二、衛生福利部業已發布修正「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」,為保障民眾飲食衛生與安全,請轄內餐飲業者、食品從業人員及相關公會會員,務必依據修正後之規定,落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(GHP)及自主管理。
    三、本次修正重點及詳細公告內容,請逕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查詢。

    類別:資訊相關
    上版日期:115-01-09
    :::
    ▼關閉